大賽規則

第一條:理念

1.1 第一屆香港國際半音階口琴作曲大賽 2021(下稱為「大賽」)積極推動半音階口琴音樂的蓬勃創作。縱然半音階口琴是一款相對年輕的西洋樂器,惟近年日趨流行,故主辦單位銳意為世界各地之作曲家提供發表作品的平台,藉此擴寬半音階口琴作品庫之多樣性。

1.2 大賽旨在對傑出音樂家予以肯定和獎勵。

1.3 為延續大賽之教學及藝術價值,主辦單位將推出一張收錄優勝參賽作品的專輯,以及一套可供公眾及音樂人作長期參考之網上教學資源《半音階口琴介紹及欣賞指南》。

第二條:總則

2.1 涉及由他人創作的現有作品的任何編曲作品,皆不被主辦單位接納為原創作品。

2.2 大賽設有兩個參賽組別:

2.3 所有作品必須是為一支 C 調 12 孔半音階口琴而作。

2.4 如欲了解一支 12 孔半音階口琴之設計規格及特性,請參照網上教學資源《半音階口琴介紹及欣賞指南》。

2.5. 參賽作品不得要求對口琴及其他樂器作出任何改動。

2.6 (B)組作品中,除了口琴獨奏外,室樂團編制不得超過 2.7 項所列之樂器數目及樂手數目。若參賽作品需要特別編制,必須事先取得主辦單位之同意。

2.7 編制:第一小提琴(8)、第二小提琴(6)、中提琴(6)、大提琴(4)、低音大提琴(2)、首席長笛(1)、第二長笛/短笛(1)、首席雙簧管(1)、第二雙簧管/英國管(1)、首席單簧管(1)、第二單簧管/低音單簧管(1)、巴松管(2)、圓號(2)、小號(2)、長號(3)、敲擊樂(3,包括定音鼓在內)、豎琴(1)。

2.8 參賽作品不限風格,惟主辦單位鼓勵參賽者以共曉時期或當代音樂風格創作。

2.9 參賽者不限年齡及國藉。每位參賽者可遞交多於一組之參賽作品,其於每個組別的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2.10 由於獲勝作品將有機會成為國際口琴賽事指定演奏曲目,故參賽作品應能展示表演者之技藝,乃至呈現樂曲本身的藝術價值。

第三條:遞交格式

3.1 參賽費用全免。

3.2 參賽者必須遞交一份以印刷格式(例:pdf)儲存的總譜,另建議遞交一份以音樂記譜軟件格式(例:Finale 或 Sibelius)儲存的總譜。

3.3 主辦單位鼓勵參加 B 組之參賽者,另外準備一份樂團簡化琴譜,一旦作品獲得甄選演出,以供口琴演奏家綵排之用。

3.4 參賽者之姓名不得出現於任何一份總譜上,以確保評審過程之公正性。而遞交參賽作品時,參賽者應已於網上報名表格上填上其完整姓名。

3.5 主辦單位建議參賽者同時為每份參賽作品提交一個錄音檔(現場錄音或合成器版本皆可)。

3.6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於香港時間(UTC+8)2021 年 9 月 15 日 23 時 59 分(星期三)或之前遞交至香港國際半音階口琴作曲大賽的官方網頁上。遲交作品將不獲接納。



第四條:獎項

4.1 在評審團進行作品評審前,主辦單位將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覆檢,以確保所有作品符合基本要求,並反映一定程度的質素。

4.2 每位優勝者將獲得以下獎項及獎座:

(A)組作品:口琴獨奏及鋼琴伴奏


冠軍:港幣30,000元

亞軍:港幣20,000元

季軍:港幣10,000元

優異獎(共10名):港幣1,200元

(B)組作品:口琴獨奏及室樂團


冠軍:港幣60,000元

亞軍:港幣50,000元

季軍:港幣40,000元

優異獎(共6名):港幣3,000元

4.3 優勝者將獲邀請到香港出席頒獎禮。

4.4 所有參賽作品有機會被挑選製作CD專輯,作為此大賽之一部分。


第五條:結果公布

5.1 主辦單位將於 2021 年 10 月底以電郵通知優勝者比賽結果,並於官方網站公布大賽優勝作品。

第六條:知識產權

6.1 大賽結果公布前,所有獲勝及非獲勝之參賽作品,皆不得用作出版、公開演出,或再以參賽作品提交至其他作曲比賽。

6.2 主辦單位保留以優勝作品作廣播、出版、生產、發行之專有權利,該專有權利將於大賽結束起計兩年內維持生效,而主辦單位使用優勝作品作上述用途時,皆不須向參賽者支付任何費用。

6.3 當每位參賽者提交任何參賽作品時,無論作品最終獲勝與否,參賽者將即時授予主辦單位將該參賽作品製成影像或錄音檔案之絕對權利,而該影像及/或錄音檔案,僅用於非商業之宣傳用途上。

6.4 主辦單位保留以優勝作品作演出之專有權利,該專有權利將於大賽結束起計三年內維持生效,而主辦單位使用優勝作品作上述用途時,皆不須向參賽者支付任何費用。

6.5 以上條例及守則,已在大賽官方網頁上對外公布,參賽者將被視作對以上條例及守則具有完全認知及理解。本條內所述之權利授予及保留,則於參賽者遞交參賽作品時開始生效。

此《大賽規則》為英文版本譯本,如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